联系我们
- 山东鲁建高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
- 吕 君:13375318298
- 贺 鹏:15964520083
- 周方勇:18678392227
- 林广睿:15163498558
- 外贸经理
- 李庆彦:13064026008
- 谢文慧:18053639819
- 邮 箱:lvjun8298@126.com
- 地 址: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经济开发区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2#厂房
- 网 址:www.sdqiping.com
家用氧气瓶的使用安全规范
家用氧气瓶的保险运用应恪守以下几点:
为保证氧气瓶的运用保险,国家先后公布了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《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》等法规和规范,对于氧气瓶的设想、打造、测验、充装和运用等都做了科学和明白的规则。
1.使用的氧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。新瓶必须有合格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。
2.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。超期的气瓶严禁充装。
3.氧气瓶制止与油脂接触。操笔者没有能穿有油污过多的任务服,没有能用手、油拳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备件。
上一条: 工业气瓶的管理与储存要求
下一条: 2016年氧气瓶使用新规定